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,择业期满滞留在校的档案须寄送至原户籍所在地(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机构)。截止2023年7月1日,2021届毕业生择业期已满2年,因各种原因(主要为延毕)仍有毕业生档案暂存在学校,按照以下情况办理:
档案回原籍处理。在原户籍无论是否就业或非原户籍地就业但就业地(单位)不接收档案,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(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机构);
档案寄其他新址。毕业后户籍发生变化或者非原户籍地就业(单位)能接收档案,提供材料寄新址。
因各种原因档案滞留在校的2021届前[及往后到期]各届毕业生,请主动发邮件da@gench.edu.cn提供接收地址信息(上海户籍毕业生只需注明寄XX区就业促进中心)[邮件格式请阅往届毕业生调档](2018级起可在档案系统更新接收新址)后清库。在2年择业期内,学校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档案核实,超期滞留的档案仅查询去向和档案转出。请各学院、校友互相转告办理档案转递,档案室也会逐届操作清库。